一、科研课题奖: 1、省级课题:立项奖800元,中期评估奖1500元,结题评估优秀奖励课题组2500元,结题评估良好奖励课题组1500元。 2、市级课题:立项奖500元,中期评估奖1000元,结题评估优秀奖课题组1000元,结题评估良好奖励课题组500元。 注:课题主持人分配奖金的50%,其他人员分配奖金的50%(其他人员奖金由课题主持人进行分配)。 3、个人独立申报的市级(含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按上述奖励的70%执行。 4、延期结题超过一年的扣发结题奖1/3,超过一年半的扣发结题奖的1/2,(主管部门同意推迟的不计在内)。 5、教研组没有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取消优秀教研组评选资格。 二、论文奖: 1、发表论文: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发给作者稿费相同的奖金。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奖或课件评选奖金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400元 300元 200元 省级 200元 150元 市级 100元 3、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同级教研机构组织的征文、演讲、书法、美术、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按评奖论文的同级别的50%执行。
三、教学比赛奖: 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室,教科所等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获奖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省级 1000元 800元 600元 市级 400元 300元 100元 县级 200元 100元 注:参加各级竞赛者经学校推荐方有效。 四、学科竞赛辅导奖: 1、奖励范围: 所辅导的学生在全国、省、市、县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的竞赛和英语能力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 2、奖励金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元 500元 400元 省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市级 150元 80元 (1)如果几个同学同时获相同奖级,辅导教师累计得奖,同一学生一次竞赛同时获得两个级别奖就高奖励。 (2)艺术、体育单项奖,第一、第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 (3)体育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奖给艺体组。县级第一名300元,第二、三名(或优秀组织奖)200元。市级第一、二、三名600元,第四、五、六名400元,第七、八名(或优秀组织奖)300元。 (4)辅导学生写作投稿并发表(作品署指导教师姓名、单位)按学生稿费发奖给指导教师。 五、青蓝工程评选奖: 1、凡评选上沛县青年优秀骨干教师、青年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分别奖励400元、800元、1600元。 2、凡评选上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分别奖励800元、1600元、3200元。 3、凡评选上江苏省特级教师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对口升学部教学成果奖:在期末抽考中校均分列全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位的学科分别奖励学科每位教师600、400、200、100元。 七、本条例解释权在教科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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