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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电大教师网上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7】

作为开放教育的教师必须具备现代远程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理论与知识, 能够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媒体进行教学、在网络环境下指导学生进行个别化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加强网上教学,发挥省电大2.0平台的教学功能,根据省电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网上教学要求

1辅导教师必须在开学初,加强对学生的网上学习指导,强化网上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上网时间不低于2小时/周,讲解电大在线2.0平台资源情况和使用方法

2、辅导教师在开学初,要在相应课程(包括省开课和中央开课)的BBS讨论区建立沛县学院学生讨论专区,供本教学点学生发贴。辅导教师每学期安排3BBS主题讨论。

省开课程辅导教师认真组织学生,按照省电大要求在沛县学院BBS讨论区进行跟贴,完成形成性作业。辅导教师把学生的BBS讨论情况,作为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依据。

中央课程辅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自已组织的BBS主题讨论,辅导教师根据学生的BBS讨论情况,按50%的比例,对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打分。

3辅导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中央电大和省校组织的课程BBS实时教学活动,并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对参加情况进行记录(网上自动进行记录)。

4、教务管理人员要保证不低于5/周,访问电大在线2.0平台。辅导教师不低于5/周,在线时间平均不低于2时间/天(总上网区间时间/区间上班天数),访问负责的课程论坛。

5、高教部每学期两次组织专门力量对省电大在线2.0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网上教学课时量核算办法

网上教学活动按计划课时数的50%进行计算。从在线时间(10%)、BBS主题讨论(70%)、参加省电大组织的实时讨论(20%)等三个方面进行计算。

三、检查办法

高教部负责选聘检查人员。每位辅导教师现场演示各个模块开展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对辅导教师网上开展情况进行打分。

以上要求,将纳入教师学期或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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