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中专党委〔2018〕11号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党委
关于做“四有”好老师专题学习教育及评选活动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四有”好老师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育行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为目的,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正气、倡导真善美、凝聚正能量的热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题学习教育及评选活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活动主题及目标任务:
活动主题:争做“四有”好老师,树立学校新形象。
目标任务:通过本次活动,弘扬高尚的师德,树立高洁的师风,打造高超的师能,在教师队伍中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高尚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的良好风尚,使广大教师成为打造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
三、评选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四、组织保障:学校专门成立“四有好老师”评选小组。
组 长:华传阳
副组长:王夫占 闫洪卫 邵宪勇 张建路 魏 新
成 员:王
峰 林 枫 崔兆民 刘 芳 李美英
五、活动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
学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专题活动进行宣传、布置和安排,让全体教师明确活动内容和要求,提高认知,强力推进。学校行政办公会人员共同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全文,深入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理论体系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不断进行教育教学反思。各部门领导在本部门教师中广泛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专题活动,深刻领会并深入研究习近平教育思想体系,做好学习和宣传活动,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师候选人“四有好老师特色故事”分享会。
(二)实践提高及评选阶段(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
1.个人自荐、系部推荐。对照评选要求,利用不同途径广泛开展沛县中专“四有好老师”的学习、推荐工作(处、室、馆代课人员到所在系部报名参评)。
2.学生评价。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分“喜欢、一般、不喜欢”三档,评价结果中“喜欢”比例为80%及以上,进入推荐名单。
3.材料上报。请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将推荐表的电子稿和纸质各一份(含“四有好老师特色故事”)和近五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含原件),于11月26日报送教科研室。
(三)小结阶段(2018年11月27日至30日)
1.学校推荐。学校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2.网上公示。经学校审核确定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3.表彰宣传。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被确定为沛县中专“四有好老师”,学校将开展表彰和宣传。
附件1:沛县中专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附件2:习近平: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
沛县中专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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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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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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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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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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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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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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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学成绩及受表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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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有
好
教
师
特
色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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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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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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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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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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