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7年放假安排》的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教学系、部按照星期一的课程表上课。
二、 工作安排:
各系、部、处、室、馆要做好假期期间的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于4月1日前,把本部门的假期值班表交到学校办公室。行政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
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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